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受理部门】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纳税人可以自行以实名认证的用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理。 【办结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件。 |